印度可能会规定电影需要提供字幕和手语翻译服务,让听觉和视觉障碍的观众更容易获得电影的观赏体验,这也为提供这些服务的语言服务提供商带来了新的机会。
根据2024年1月8日的一份通知,印度信息和广播部(MIB)邀请公众对“电影院公开放映的具有听觉和视觉障碍的人士的无障碍标准指南”提出意见。
根据文件内容,印度2016年颁布的残疾人权利法案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促进聋人和盲人等残疾人士的普遍服务,包括观赏电影。
拟议中的指南将适用于由电影审查委员会认证并在电影院进行公开商业放映的特色电影(最短时长为72分钟)。
MIB提供了一些有关无障碍标准的建议,包括音频描述(应简洁,以增强电影观赏体验而非干扰),以及闭式和开放式字幕(涉及排版和屏幕位置),还有印度手语口译(以画中画模式显示,口译者的手势和面部表情都可见)。
这些指南要求制片人提交两份电影版本以供认证:原始版本和带有无障碍功能的第二版本。制片人将负责管理和确保每部电影的无障碍功能,尽管“适当政府可能会考虑为他们提供财政支持的电影强制性资助无障碍功能”。
电影院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来显示无障碍功能,包括为想要使用这些功能的观众指定特定的放映场次,或者允许观众在标准放映期间使用个人设备上的移动应用程序,以集成闭式字幕或音频描述。
技术解决方案也被列出,包括配备音频描述功能的耳机或耳机的座位;闭式字幕支架,描述为“小矩形屏幕”,可在单个观众的一侧显示字幕;以及闭式字幕智能眼镜。
对额外费用的正当理由
MIB将接受有关拟议指南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8日。从2025年1月1日起,所有被考虑提名国家电影奖的特色电影都将被要求包含闭式字幕和音频描述。
指南规定,所有被多种语言配音的特色电影(在印度这样一个著名的多语言国家,数量可能相当可观)必须在指南生效日期后六个月内为听觉和视觉障碍的人士提供至少一种无障碍功能。
在指南发布日期后的三年内,所有通过电影审查委员会认证并打算在剧院上映的特色电影都将被要求提供无障碍功能。电影院也必须在同一时间内提供无障碍功能。
拟议中的指南总结道:“电影业应将在电影中提供无障碍功能视为增加观众和票房收入的措施,因此可以正当理由地承担无障碍功能的额外费用。”
(机器翻译,轻度译后编辑,仅供参考。)
编辑:刘煜珍